

新竹縣 竹仁國小 女 黃同學(94年11月認養)黃同學出生在低收入家庭,家中有四個孩子,家中經濟不好,於是最小的妹妹被人認養。黃同學的父親對有輕度智障的母親常施予家暴,於是母親於九十二年十二月與父親離婚,監護權歸給爸爸。由於黃父無法盡到撫養黃生的責任,於是九十三年四月份,監護權由母親接收。雖然出生低收入家庭,但身為老大的她,在學校不僅會幫老師做事,還會照顧同學,而在家除了幫媽媽作家事之外,也會幫忙照顧媽媽小她一、二歲的妹妹和弟弟。家裡的經濟來源,是幫忙房東發傳單,這樣可以抵房租,如果沒發傳單,家裡的經濟就陷入了困境。像現在黃同學的註冊費及弟弟妹妹幼稚園的學費,都是母親四處借來的錢。黃家極需要社會的照顧,希望能多一份經濟的支援與社會大眾的關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