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手牽小手

志工朋友們歡迎申請97年度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

有關97年度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相關事宜
1.依內政業務志願獎勵辦法辦理。

2. 前項獎勵辦法獎勵之志工為從事民政、戶政、役政、社會、地政、性侵害防治、家庭暴力防治、營建、警政、消防、兒童或其他有關內政業務之志願服務工作,凡服務時數1,500小時以上,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且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証明書者,均得申請是項獎勵。

3. 各志工運用單位如有志工符合上開規定,並於1月底前向志工運用單位提出申請者,請志工運用單位於97年2月底前備齊証明資料送本局辦理,本局審查造冊後,將依規定於3月底前送內政部彙辦。
 
4. 申請應備文件為內政部業務志願服務申請獎勵名冊、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續表、志願服務績效証明書暨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。社會局網站 http://www.ha_liyun@mail.taipei.gov.tw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