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智青團簡介依據依 據「智青團」係「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協會」依據「志願服務法」之規定,並按內政部所訂「廣結志工拓展社會福利工作-祥和計畫」、行政院青輔會之「推動青年志工計畫」,以及教育部之大專志工服務相關業務等規定,訂定「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協會志願服務計畫」,所成立一個全國性大專青年志願服務組織。 辦理單位一、指導單位:內政部、教育部、青輔會、台北市政府 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協會(志願服務運用單位) 招募對象凡中華民國內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,具奉獻及服務熱誠、自願接受志工相關訓練,並認同及遵守智青團相關規範者,均得申請加入智青團,經審核通過後,始為見習團員。 服務時間依協會及團部所舉辦活動機動配合,時間不定(但服務滿一年以上且服務績效卓著者,於次年度智青表揚大會上公開獎勵表揚)。 服務地點各大專院校轄區之個案認養學童服務地點,或依智青團所舉辦、協辦、派遣之活動地點。 智青團組織架構圖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