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志工訓練營活動花絮活動宗旨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九條規定,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,保障受服務者的權益,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;此外,基於「智青團」宗旨及組發目標,期望建立志工訓練與認證制度,使社員兼具「志願服務工作」與「智慧工作」特質及能力,並且讓在學大專院校學生普遍參與志願服務工作,並接受志工養成訓練,成為社會主要進步力量,共同為推動大手牽小手--認養失業家庭學童運動」而努力。 訓練日期95年度本會已辦理兩期志工基礎訓練營與志工特殊訓練營,每期兩天一夜。參加對象都是北區各公、私立大專院校學生, 總共吸引了三百多位同學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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